推 MurasakiSion : 真的有看過數通法在幹嘛嗎= =
數位通訊法第五條
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應就下列事項依法配合政府辦理:
一、國家安全。
二、資通訊安全。
三、刑事犯罪之偵查、審判或執行。
四、重大公共衛生或其他重大災害事件之 因應及防免。
五、使用者利益之維護
以後依照此條,只要刑事偵查PTT就必須提供使用者資訊
第十條
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應以適當方式公開揭露下列營業相關資訊:
一、自然人之姓名或其他識別方式;商號、法人、團體之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及聯絡方式
。
二、所營業務須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該主管機關及其許可文號。
三、商號、法人或團體須經登記者,其登記字號。
四、得以快速電子聯繫及直接通訊之方式,包括電子郵件位址。
五、其他依法規應公開揭露之資訊
PTT管理人員資料必須公開,至少總監跟站長會被公開
第十七條
太長,簡單來說就是板主刪文不備份,使用者可以告PTT
大概這樣
到時候還會有施行細則跟罰則,就知道
不要太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