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城中城惡火奪46命 竟是蓄意縱火!殺人罪起訴求死刑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2-01-21 16:03:17
※ 引述《Emerson158 (紅豆 X 八嘎 X 烏魯賽)》之銘言:
: 新聞節錄
: 黃格格氣炸,想起郭男曾跟她嗆聲「燒一燒死也沒關係,因為房子也不是他的」等,想要
: 藉點火滋事賭氣讓男友後悔難堪,約於2時10餘分,故意把平常會倒在地上的淨香餘燼倒
: 在沙發上,打算引起火災,隨後便騎車回家,渾然不知鑄下大禍,在城中城已經陷入火海
: 的3時16分,還傳送「你想看到的事情,我一定做給你看,我不會騙你,這一次一定不會
: 騙你」等語音訊息給郭男。
: 而黃格格離開後,城中城沙發上的淨香餘燼不斷燃燒擴散,
看了一下 本來是判過失致死 失火罪
可是因為認為犯人是蓄意縱火 改以殺人罪起訴
有看邊板的都知道這題考古題了
犯人是否蓄意縱火:是
犯人是否蓄意殺人:?
*if ? = 否
因為動機對象不在現場 犯人明確相信不會燒死男友
假設犯人有辦法通過層層判別最終證明非蓄意殺人
那最終恐怕 會是過失殺人
*if ? = 是
如果能明確證明犯人明知這行為會導致有人死亡
但仍然縱火的話
那麼故意殺人 可以成立
但是那些人死亡與否 犯人很大機率是不在意的 也就是
"雖然知道縱火會害死人 但人死不死我並不在乎"
那就是 間接故意殺人
難以處以最高極刑 QQ
我這樣理解應該木有錯吧
在邊板看法律人聊法律 你也能幹話出這些
作者: iovoecu (XX)   2022-01-21 16:04:00
沒有這回事☺ 只有瓦特ㄍ你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2-01-21 16:05:00
但說真的這種不顧後果的人真的沒理由讓他活下來就是了= =
作者: an94mod0 (an94mod0)   2022-01-21 16:05:00
死刑不死刑也是看ID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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