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文等民進黨立委也提《國安法》部分條文修正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20131000149-260118
https://i.imgur.com/ZrCSGuv.jpg
散佈猥褻物+妨害名譽+侵害著作權
本來只是這3種小罪
草案直接上升到國安層級
連過失都要搬出刑法處罰
然後立法理由是避免有人偽造動員影片造成人民傷亡
但是如果引用草案
就會變成deepfake總統的影片
就算不是動員影片
就算實際上沒有造成人民傷亡、恐慌
就能定罪了
另外什麼叫涉及國安人士
不是由第三方的法院決定
而是國安局自己定義
聽說民進黨支持言論自由
https://i.imgur.com/nSKQWGz.jpg
最近覺得你島也在建設共產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