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男與國二女嘿咻81次 履行賠償150萬獲緩刑
張姓大學生於2018年間經由交友軟體認識當時年僅13歲的少女小如(化名),交往後成
為男女朋友,在未違反她的意願下,2人先後發生81次性關係,張還以手機2次拍下性愛
過程,經小如訴請偵辦,二審張賠償被害人及被害人父母新台幣150萬元,並已履行給付
,獲被害人及被害人父母原諒,合議庭妨害性自主罪將他判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
付保護管束。
從2018年10月27日至2020年5月9日,在張男的租住處等地先後嘿咻81次,還以他所有的
iPhone廠牌行動電話,2次拍攝性愛過程。經被害人報苟處理。
張姓大學生辯稱「我不是以隱藏、偷拍的不法手段來滿足一己性欲,拍攝時她都知道,
並沒有違反她的意願。與她交往期間,真心對待她,使她得以忘卻父母失和、家庭爭吵
、班上同學霸凌等負面情事所帶來的精神上痛苦,故小如不用再到醫院身心科接受診治
,僅需定期透過LINE聯繫身心科醫師來聊天,且聊天話題不外乎男友對自己很好、現在
自己過得很好,不用面對家庭紛爭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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