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了一下
有人說是鷹流
我去查他的菜單
最貴也只有300元
吃不完罰一千其實在民事法上就站不住腳
消保法第12條第2項第1款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
一、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
定型化也契約就是一方當事人預先擬定契約之內容
鷹流在門外立一大堆規則 那個就是定型化契約
而平等互惠原則的定義在消保法施行細則裡面
違約責任不相當:消費者違約時,應負擔顯不相當的賠償責任者。
所以消費者吃不完 就是違反鷹流開的定型化契約
但是鷹流的這個契約 麵才300 吃不完罰1000 就是消費者負擔顯不相當的賠償責任
如果是罰300還可以 罰1000一定違反平等互惠原則
那定型化契約違反平等互惠原則的結果是什麼?
答案就是那部分的約定無效捏
就是1000元不用付了
對ㄚ
簡單來說就是
如果你真的吃不完
直接打110叫警察來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