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2-02-18 21:49:58※ 引述《Victoryking (夜空メル的かぷ民)》之銘言:
: ubcs你可以到房子人那邊廢掉這個判例ㄚ
: 對ㄚ
: 判例又不是板規
: 一個句子有那麼多解釋
: 判例哪算什麼
: 對ㄚ
: 要勇於挑戰不合理的判例!
大概類推得出來,他指的是 #1VQUL_R0 (C_GenreBoard) 判例吧
不過實際上,那是在舊版板規時代下的判例,並非現在多了兩、三項新規(新第二項、第
三項及第五項)的版本之判例
因此,要怎樣解釋,就見仁見智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