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我有一棟房
我用房子去跟銀行貸款
然後全投入股市做價值投資領股息
至於房貸 我租給別人 用房租繳利息
這樣是可行的嗎?
如果可行 那這不就是錢錢永動機?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22-02-28 15:23:00你現在才買房租根本抵不了房貸吧
作者:
Mesenne (心火)
2022-02-28 15:23:00要是遇到股災怎麼辦==
作者: st9061204 (阿克西斯教徒) 2022-02-28 15:28:00
不建議現在這樣作,這跟過往台股整體的特性有關
作者:
taiwangu (台灣加油!)
2022-02-28 15:28:00是
作者: st9061204 (阿克西斯教徒) 2022-02-28 15:29:00
你起碼等個半年看看
作者:
emptie ([ ])
2022-02-28 15:29:00可以啊房地產的投資者使用槓桿一直都是比股票投資者激進一些
作者:
emptie ([ ])
2022-02-28 15:31:00只不過台灣部分地區的的房租現在跟房價比起來不算很高租給別人也有額外的管理成本
可以啊,算出來有賺不會突然收不到錢現金流崩潰就去做吧
先說結論 這只有你房貸辦得過且還在房貸寬限期有效 剩下你去房版搜尋ceca的文章 有一條公式可以去套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