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 ※ 引述《pp1877 (低調之神)》之銘言:
: : 不是,雖然這群組長很敷衍不意外,但更重要的是那個第一項到底是7多少吧?
: : 他那時間發,我剛好11點有瞄到,第一時間我是很想推文,可是不能推,
: : 應該是天,但其他小組長直接就轉了是怎麼回事,
: : 他自己根本沒檢查好的規定就幫轉了?
: : 啊...是不想給這群組長面子想盡快給自己小組的人看看他有多爛嗎?
: : 數字與時間沒統一也很礙眼,不過比起單位沒打是小事,還有幾行小組、群組不分,
: : 然後又留下了陷阱,你7天內必須要與板主溝通,板主3天內可選擇要不要溝通,
: : 假如你第4~7天才有空與其溝通,板主3天都不鳥你,等你要申訴時已超過7天後,
: : 到小組申訴後小組長可以說我不受理,對!規定說的是"事發"不是"溝通"後,
: : 他媽的又在要求使用者時間,群組長可不可以先給自己訂個時間啊?
: 這部分規定其實算是沿用舊有群組規定
: 原本群組就有規定要預留板主回覆的緩衝時間
: 且7天的申訴期限也讓各小組統一改為
: 「小組長『可』不接受申訴」而不是「不接受申訴」
: 同樣以C洽的規定來舉例 如果超過申訴時限 是直接失去申訴資格
: 所以實際上也是放寬使用者的申訴期限
: 緩衝期規定行之有年 若有接觸申訴規定的人
: 便應知道原本申訴就必須自己預設板主回覆時間 要說是規定設陷阱也有些奇怪
: 是否需要修正公告描述 我會再跟他討論
: 公告內有錯字這點 我也會向他提醒 感謝你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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