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提出二點理由說明不主張囤房稅修法,一是持有多屋態樣不同,在台北市轄內區域
發展差距小,訂定差別稅率,沒有爭議;若擴大到全國,各直轄市及縣市房屋均按相同標
準課徵,因城鄉差距,恐引發爭議。例如在北市持有精華區4戶大廈與持有台東縣偏鄉4戶
磚造房屋,按相同較高稅率課徵,有違公平性。
另還需考量繼承或共有房屋等問題,繼承取得多戶祖厝如認屬囤房未盡合理;又共有房屋
如何計算持有戶數,持有幾戶認屬囤房,不易訂定全國統一標準。
二是增加的房屋稅較容易轉嫁予房客,導致租金上漲。在房客需求彈性較小的租屋市場,
若對房屋課徵較高持有稅成本,房東可能將增加稅負移轉予房客,反致租金上漲,對剛就
業的青年或經濟弱勢者,加重生活負擔。
財政部強調,影響房價因素眾多,租稅僅其中之一,房市價格取決於供需及預期心理,也
涉及建造材料、人工、資金等成本因素,房價合理化不能只靠租稅。
房東、建商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