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為學法律是背法條,大錯特錯,民法規定「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那麼問題來了,怎樣算「出生」?怎樣算「死亡」?這就有很多說法,目前我國普遍採用
「小屁孩會自己呼吸開始,視為出生」、「醫療機器無法測到你的腦波開始,視為死亡」。
學法律,就是在學習解釋法律條文,而一個法律條文會有很多種解釋,你就要去說理,說明
為何你的解釋方式比較有道理。
選科系,其實就是在選思考方式,所以一言以蔽之,法律系就是出一張嘴。
陳水扁如此、馬英九如此、蔡英文如此,烏克蘭總統亦是如此,而且烏克蘭總統當過演員,
更會演戲。
想讓台灣更好,下次選舉,請選理工科系or醫科候選人,因為理工醫的人,實事求是。
以原文來說,如果這樣就被感動,那你太感性了,選總統肯定都是投給優秀的演講家,而不
是投給會做實事的人,理工醫的人通常不太擅於言辭,但是真的會做事。
如果沒意外,本文底下可能會有法律系的人要戰我,因為法律系就是愛辯,明知道站不住腳
,也要逞口舌,即使使用一些偷換概念之類的手法,也一定要講贏你,法律系的高端職業之
一「律師」就是都在做這種「硬要辯」的事,比如鄭捷律師主張,「因為鄭捷沒有虐殺被害
人,而是一刀斃命,減少被害人痛苦,因此罪不致死」這種話都說得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