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政策催生聯盟今日在立法院召開「修法新增親職假,我要工作也要做爸媽」記者會,公
布「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親職假使用期間延長至子
女0到8歲期間,並依需求用「小時」或「日」請假,且「親職假」、「育嬰留職停薪」給假
合併計算,共用6個月津貼給付
這次修法內容是「親職假」和「育嬰留職停薪」給假合併計算,共用6個月津貼給付,不限
於原本育嬰留職停薪的「月」為單位,因此給假總天數、薪資成本均沒改變,也不是勞工想
放假就放假,需要勞資事先共同協議約定,在天數不變情形下,更彈性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