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94mod0 (灯露家的小蠟燭)》之銘言:
: ※ 引述《a5WaGyu (不黑V)》之銘言:
: : 不 捏捏智障就算了
: : 等級要分一下
: : 你這樣比我覺得
: : 我捏子很難過
→ deathslipkno: 誇張 你連捏都要黑03/17 21:27
有「類推引用」這回事嗎……
招黑、吸粉與否,絕非某單一人能說了算,而是要看一直以來的表現才是。
對啊
:
: 跟捏捏一樣沒有著作權的概念
: 對丫
噓 LoKingSer: 法官認證了嗎?03/17 21:32
→ LoKingSer: 整天嘴別人法盲,你著作權法有去看過了嗎?03/17 21:32
現在的問題在於
「當事者」如果親自下手,就該算是具有請求權的人啊
再嘴硬下去,恐怕真的沒得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