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定查核先決條件是否已存在,查核人員應:
1.判斷編製財務報表所適用之財務報導架構是否可接受。
2.就管理階層已認知並瞭解其下列責任,取得其同意:
1)依照適用之財務報導架構編製財務報表,包括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2)維持與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
3)使查核人員得以:
a.接觸管理階層所知悉與財務報表編製攸關之所有資訊(例如紀錄、文件及其他事項)。
b.基於查核目的而向管理階層要求額外資訊。
c.接觸適當人員以取得必要之查核證據,且該接觸未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