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輕的時候一直覺得燒香拜拜、宗教啊,會去信這些怪力亂神的東西的人很蠢。
都是科學的年代了,祈求神明保佑不如多讀點書,知識才是真的能保護自己的力量。
直到後來有一天,認真的用二分法去思考後我才發現自己其實是站在要有宗教這邊的
一個簡單的假設性問題:「有兩個社群給你選,A社群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B社群
不信,你要去哪邊住?」
我是不知道你們會怎麼選,可是我一定選A。
一個社會的和諧真的不能只靠政府法律和道德教育,最好是要有宗教這種近洗腦式
的心靈制約去控制人們私底下的行為。
人在做天在看、舉頭三尺有神明這類的說詞會被推廣流傳不是沒有道理,畢竟私底
下能做的小惡太多,所以只能靠怪力亂神來恫嚇,看能不能用這種方式去減少人們行惡
可惜的是這不能夠影響到真正的反社會精障
像我
發錢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