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罪刑相當之憲法原則、顧念國軍將士服務軍旅貢獻,總統批示特赦韓豫平、張淯森
為落實 #罪刑相當之憲法原則,顧念國軍將士服務軍旅之貢獻,以符應國民正當法律感情,
蔡總統於今(22)日,依據憲法第40條及赦免法第3條後段規定,批示同意 #特赦前國軍少
將韓豫平及士官張淯森,使 #兩人罪刑之宣告均無效。 總統府發言人 張惇涵 Chang Tun-H
an 表示,總統感念國軍官士兵保家衛國之貢獻,以及國軍眷屬之奉獻,考量本案情節之特
殊性決定特赦,盼國人同胞支持恪盡職守之國軍。
張發言人說明,韓豫平、張淯森兩人於104年分別任職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之參謀長、行政
士,因違反國防部加菜金作業規定,以團體加菜金支付指揮官宴請下屬餐會之3名軍眷,費
用共計2,880元,觸犯貪污治罪條例、陸海空軍刑法及刑法之罪刑,分別遭處4年6月、1年之
有期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案經最高法院於111年2月9日駁回上訴確定;韓豫平之退除給與
另依法減半。檢察官嗣以案件有疑,主動為被告之利益,另向法院聲請再審中。
張發言人表示,韓豫平、張淯森2人所涉貪污等罪,依原確定判決所認定之事實,並非將公
有財物挪為私用或將詐欺款項中飽私囊,而餐會宴請之3位民間人士皆為軍眷,以團體加菜
金宴請,縱有行政作業之瑕疵,惟衡諸一般社會通念,尚無不合人情之處;復以本件支用之
金額甚微,而量處之刑度極重,致生罪責與處罰不相當,顯然過苛,難符國民正當法律感情
。
張發言人表示,蔡總統考量韓豫平、張淯森兩人上開情節具特殊性,情輕法重,允堪憫恕。
為平衡過苛刑責對其人身自由及退休權益之處罰,爰依赦免法第3條後段之規定,均予以特
赦, 使其罪刑之宣告均為無效,以濟司法之窮,並 #彰顯政府重視國軍保家衛國之貢獻,
以及 #保障軍眷安定生活之良意。
小菸終於有版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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