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光碟的風險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2-05-07 01:17:12
#1VqWP8y9 (LAW)
對阿
這篇我猜87%就書記官打的洞
不過聽說還是有辦法重新生出一片一樣的
聽說喇
實際上全世界都不想發生這種幹事
不知道這個是怎麼讓當事人知道的
而且打到cd
自己的手也廢掉八成了
聽說會很痛
作者: handfox (handwolf)   2022-05-07 01:18:00
太苦了
作者: mikenekolove (みけねこ的寶特瓶)   2022-05-07 01:19:00
不都是電動訂書姬
作者: enjoi (enjoi)   2022-05-07 01:19:00
其實有穿孔還是有機會讀,以前拿過宣傳片就是有打洞的。
作者: amsmsk (449)   2022-05-07 01:19:00
光碟都另外放還可以打過去 書記官是不是很多考上後不用腦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22-05-07 01:21:00
推文好神奇 唸法律的腦袋都會變這樣嗎
作者: amsmsk (449)   2022-05-07 01:21:00
不過我真的很疑惑都2022了 勘驗用隨身碟很難嗎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2-05-07 01:22:00
沒有另外放 光碟袋是跟卷放在一起打洞的
作者: ig49999 (張思妤)   2022-05-07 01:22:00
隨身碟會被格式化不要不信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22-05-07 01:23:00
直接照編號查資料庫不是更快嗎==幹嘛一定要有實體的東西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22-05-07 01:23:00
這種卷宗都是把光碟放到光碟套,然後跟文件訂一起啊,如果找順序光碟是附在中間,很容易就會訂到,有種超大訂書機是在專門訂卷宗的,連木板都能訂過去
作者: amsmsk (449)   2022-05-07 01:23:00
有時候是警察局還那邊過來的東西
作者: mikenekolove (みけねこ的寶特瓶)   2022-05-07 01:23:00
好像是說光碟有唯讀特性不會被竄改
作者: mikenekolove (みけねこ的寶特瓶)   2022-05-07 01:24:00
不過我猜八成是某個法條裡面寫明“影音光碟” 然後一直沒人修
作者: amsmsk (449)   2022-05-07 01:24:00
他們用的光碟好像只能烤一次吧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22-05-07 01:26:00
可以用區塊鏈 一樣不能篡改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22-05-07 01:28:00
你要司法機關用新科技不可能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22-05-07 01:29:00
好久沒看到區塊鏈複製文了==
作者: amsmsk (449)   2022-05-07 01:31:00
其實可以可是懂這塊的大概不會想去司法院做 法官書記官不懂資訊處說ok那就ok惹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22-05-07 01:36:00
不用光碟的 推文能說一種更實惠方法提供數位資訊嗎= =
作者: mikenekolove (みけねこ的寶特瓶)   2022-05-07 01:36:00
唯讀隨身碟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22-05-07 01:37:00
案件編號對資料庫 真的要防篡改就上私有區塊鏈==你以為一般公司沒有儲存數位資訊的需求ㄇ
作者: amsmsk (449)   2022-05-07 01:39:00
他們光碟燒完只用一次 其實沒有很實惠吧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22-05-07 01:39:00
隨身碟的閃存是會隨著時間損壞的廉價的可靠性沒光碟好
作者: mikenekolove (みけねこ的寶特瓶)   2022-05-07 01:40:00
阿光碟容量就很小R
作者: zhtw (人生就是不停的後悔。。)   2022-05-07 01:56:00
推文狂酸原po 好恐怖學法律的都這樣嗎?倒楣被搞還被一堆人酸重點也不是200塊的問題吧
作者: mikenekolove (みけねこ的寶特瓶)   2022-05-07 02:00:00
不過講說光碟本來就不是原Po財產有點道理 也就是說他原本就該自己想辦法生出光碟
作者: zhtw (人生就是不停的後悔。。)   2022-05-07 02:00:00
重要的物證被損毀誰都會不爽吧 重燒光碟不只花錢還要花時間推文一句為了200塊輸官司 說得好像問題只有200塊一樣他當初找警察幫他生出光碟了啊 他有提交光碟 弄壞第一份光碟的責任本來就在法院那 不管是賠給誰 法院為什麼可以毫無責任如果好死不死手機裏的備份也沒了 那該誰負責?法院損壞物證 又沒有第二份備份的情況怎麼處理?
作者: mikenekolove (みけねこ的寶特瓶)   2022-05-07 02:10:00
推文講的其實也不是說200塊不重要 比較像是在酸原Po法盲告不成還想告。我喵一下他們論點大概是:1.刑法不罰過失毀損,只能民事求償。2.民事部分原Po並非光碟所有人(是警察的光碟),另外也很難找到求償對象。有一套邏輯啦,法律上是不是這樣就不知道
作者: zhtw (人生就是不停的後悔。。)   2022-05-07 02:11:00
他哪有說要告 他的意思是能不能找法院要錢阿像是申訴的概念 看法院能不能補償這部分損失
作者: mikenekolove (みけねこ的寶特瓶)   2022-05-07 02:13:00
喔我咕咕嚕了一下 證物遺失好像真的一直就是叫被害人吞== 學者也吵很久了https://i.imgur.com/DOiR67R.png法務部:在那叫什麼
作者: zhtw (人生就是不停的後悔。。)   2022-05-07 02:16:00
難怪法院有恃無恐 反正不用負責嘛 上網發文還有人會幫忙護航XD 「不爽你不要交證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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