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b17請進

作者: tigotigo (鐵劍)   2022-05-12 13:23:54
真的是有夠浪費司法資源的
我都可以想像檢察官拿到這種案件的時候表情是甚麼了
人家不但罵你 肉搜你 還把新北地院刑事判決案號貼出來了
行內人隨便去司法院網站搜尋都可以看到 有的多事的還會把姓名拿去再搜 何苦呢
這種案件找個懂法律的幫你寫 也不用花到八萬塊
民事案件公定價一個審級大概也才六萬(覺得自己很厲害的會收高點,有的還會抽成)
刑事案件又不能當辯護人 大b哥的訴訟經驗也不需要告訴代理人了
只能說 大b哥知道律師過剩 很多律師沒生意
特地花錢救救律師界
精神可嘉 值得讚許~
不過這樣一來監督館長的力道就少了 我的偶像館長又可以笑呵呵了
接下來會怎麼發展呢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嘻嘻
※ 引述《b174040406 (台北尼安東)》之銘言:
: ※ 引述《QQKKQKQK (QK啦!)》之銘言:
: : 乳內文
: : 四 john der la
: : 官司不用教啦><
: : 你 john 就一件了呀
: : 你怎麼可以罵我是屁跟跳樑小丑勒
: : 然後R,帳號到現在好好的
: : 不代表帳號部下判決後還能好好的R
: : 文章先備份起來^.<
: : 反正妨礙名譽有半年的時間
: : 嘻嘻以上
: 四 john der la
: 我要非常感謝你轉發了 ALOVET 那篇文章
: 雖然被版主刪除了 但還有備份檔
: 想說中午遞狀多告他一條 個資法 本來還想多蒐集一些證據
: 沒想到你居然轉發了該篇文章 讓我多一份證據 謝謝你R~
: 不過你也真漏氣 文章居然被刪除了 丟臉那
: 另外你要把該篇文章轉去八卦版我完全沒意見
: 因為我一定會檢舉 蒐證 提告 去把個資法的細項看清楚吧
: 我這人有一說一 檢舉都用實名檢舉 不像有些小鱉三檢舉還匿名
: 我也不會在那邊瞎逼逼的說 有六個月的時間 沒這麼閒等半年啦
: 另外我就是看你這洨組長沒有 不敢PO文辣
: 真帶種就像我幹我偶像那樣啥法規也不管直接上法院
: 你在我眼中真的就是屁而已 網路鍵盤專家
: 林北就是 看 你 沒 有 辣
: 還有那位鄉民 ALOVET 也感謝你讓我花了八萬請律師打官司
: 不過 去動到我老婆跟小孩 花再多錢也值得
: 也感謝你讓我今天跑了內壢高中跟亞洲大學化工系系上一趟
: 發錢 一人10P 稅前 先發個100位好了 QQ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22-05-12 13:25:00
笑館長的律師好當 結果自己...
作者: an94mod0 (an94mod0)   2022-05-12 13:25:00
你又是誰 發錢了沒
作者: KumaKumaKu (熊)   2022-05-12 13:27:00
鐵劍欸==
作者: sole772pk37 (咬我阿豬)   2022-05-12 13:28:00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2-05-12 13:36:00
你怎麼跑來這邊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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