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半個月被公公8度性侵 老公竟只冷回4字!還嗆「報警就離婚」
判決指出,這名色公公有槍砲、毒品等多項前科,目前從事電器安裝業,月薪約7萬元。
2020年8月13日晚上,他利用兒子到外地出差、和媳婦獨處的機會,突開口問媳婦:「妳
喜歡我嗎?…我真的很疼妳…也很喜歡妳…」,還告訴媳婦,兒子其實在外面有女人,
「他的心真的不在妳身上了!真的,跟他離一離!」接著就開始對媳婦摟抱、親吻、脫
去衣物,進而把媳婦帶到房間床上,以手、嘴猥褻全身各處後,進而性侵。
他得逞後食髓知味,此後每隔2、3天就對媳婦以相同方式性侵,直到2020年9月4日再度
犯案,媳婦忍無可忍報警怒控遭公公8度性侵,並告訴警方:「這8次公公都沒有戴保險
套射在我下體裡。」色公公也因此被檢方依8個強制性交罪起訴。
蔡男到案否認犯行,辯稱媳婦報案驗傷時身上沒有任何外傷,兩人是你情我願,還稱兩
人早已互動曖昧,他每天下班回家固定與媳婦一起吃晚餐,媳婦有次洗完澡還光著身體
問他,自己的屁股是不是很翹,甚至抓他的手去摸她的臀部,他還說,媳婦也曾傳訊要
他幫忙買酒,並多次向他訴苦丈夫外遇,他好言安慰,兩人自然而然發生關係。他甚至
反問,如果媳婦遭性侵,為什麼第一次之後還繼續住在家中不逃離?
被害人的丈夫也出庭作證,卻說:「我當時在外地出差工作,妻子有用LINE告知我她被
性侵,我當時很忙,我的想法是妻子要我回去陪她,是為了引起我的注意,因為她也曾
有說過在公園被性侵,我有要求妻子先不要去報警,因為我不相信她說的」。
不過法官審酌被害人體內確實驗出公公的DNA,另勘驗被害人和丈夫的訊息,發現她被害
後傳訊丈夫:「老公救我…爸爸剛剛強暴我…」,丈夫卻回她:「怎樣啦?…忙」,她
再傳:「為什麼我那麼害怕你卻對我那麼兇?…我想要你回來淡水保護我」,丈夫則回
:「我怎麼救啦…我都餓到沒辦法要借錢吃飯了。」認定被害人不是與公公合意性交,
至於受害後未逃離也是因為丈夫威脅她若報案就離婚,法官最後認定色公公涉犯8個強制
性交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6月,合併應執行刑4年6月。可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