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上訴不可分

作者: Ggenius (啵啵)   2022-06-06 02:17:02
上訴合法但無理由
假如下級審認為是兩個訴訟客體
上訴之後上級審認為是一個訴訟客體
上訴部分 原審無罪
效力不及於未上訴部分
但是假如上訴的部分一樣原審無罪 未上訴的部分下級審認為有罪
為什麼到上級審變成一個訴訟客體後
上訴效力還是不及於有罪的部分
腦袋卡住了
勝王 愛惠惠救我
希望這樣問可以看得懂:(
作者: TaipeiKindom (微軟基本教義激進份子)   2022-06-06 02:27:00
我是法盲都看懂了未上訴部分有罪還想再上訴,這是找碴,應視為無理由,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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