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Ggenius (啵啵)》 之銘言:
: 標題: [閒聊] 上訴不可分
: 時間: Mon Jun 6 02:17:0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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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訴合法但無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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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下級審認為是兩個訴訟客體
: 上訴之後上級審認為是一個訴訟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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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訴部分 原審無罪
: 效力不及於未上訴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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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假如上訴的部分一樣原審無罪 未上訴的部分下級審認為有罪
: 為什麼到上級審變成一個訴訟客體後
: 上訴效力還是不及於有罪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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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腦袋卡住了
: 勝王 愛惠惠救我
: 希望這樣問可以看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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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這條
有罪與有罪才會有不可分效力
沒寫在法條
但這比牛頓三大運動定律還要偉大
所以本案是可分的狀態
無罪上訴的部分不會及於有罪
我猜的
雖然我也沒做過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