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姆咪] 小四男童叫同學「賤人」遭求償20萬! 法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22-06-14 12:56:30
小四男童叫同學「賤人」遭求償20萬! 法官判免賠:只是亂取綽號
B男及父母提告指稱,A男的霸凌行為包括要同學排擠B男,還詛咒他考試不合格,私底下
以不雅綽號「賤人」稱呼他,說他「很自大」,導致B男罹患混合焦慮及憂鬱情緒的適應
障礙症,並向學校申請轉班,A男的行為構成《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所稱的霸凌行為,造
成B男學習困擾及精神痛苦,侵害他的名譽權及健康權。
審理時,A男承認曾私下對其他同學以「賤人」稱呼B男,但次數不到5次,起因是他覺得B
男自大,但從未在公開場合張揚或直接當面以「賤人」稱呼B男,而且校方最後評議決定
「霸凌行為不成立」,他沒有煽動同學排擠B男,也沒有用侮辱及仇恨性言語攻擊他。
至於B男向校方申請轉班獲准,A男表示那是因為B男被其他同學霸凌,跟他無關。
法官認為學校從未教導「賤人」一詞的真實意義,A男應該不懂這個詞彙可能侵害他人名
譽權,而且A男用「賤人」稱呼B男只有大約3次,顯然是偶發、出於戲謔心態才這樣做,
以懵懂無知的學童角度來看,他只會覺得亂取綽號很有趣,而且只是私下跟某個同學這樣
稱呼B男,不構成侵害B男名譽權。
此外,法官調閱校方調查報告,發現B男在班上的人緣其實比A男好,B男在同學之間並沒
有被邊緣化,換句話說,A男可能因為心智未成熟,不知如何排遣自己對B男好人緣的羨慕
或嫉妒,才會做出一些小動作,沒必要放大到以成人世界的「不法侵權行為」來評價此事
,依據上述理由,一審判決A男及父母無須賠償。可上訴。
學校沒教的事可多了
作者: an94mod0 (an94mod0)   2021-06-14 12:56:00
法院認證
作者: LabMumi (實驗室姆咪)   2022-06-14 12:57:00
學校沒教姆咪做愛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2-06-14 13:01:00
笑了
作者: kureijiollie (奧莉薇雅)   2022-06-14 13:17:00
學校沒交不准強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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