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高中生交作業曝不堪往事 每周遭猥褻3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2-06-15 18:28:24
男高中生交作業曝不堪往事 每周遭猥褻3次!安親班狼師下場曝光
突發中心林泊志/宜蘭報導
宜蘭一名補習班郭姓老師被控長期趁批改作業、課輔時對一名小五的男學生小明(化名)以每周至少3次的頻率,進行猥褻,前後時間超過1年,後因小明轉到其他補習班才脫離魔爪。小明升上高中後,在作業中將此不堪回首的往事寫出,師長於批改作業時才意外發現趕緊通報,法院審結,認為郭男對未滿14歲男子為猥褻行為,共195罪,各判7個月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
判決書指出,36歲郭姓男子是宜蘭縣礁溪鄉育龍路一間補習班的輔導老師,小明(18歲,案發時11、12歲)讀小學5、6年級時曾是郭男的課後輔導學生。
不料郭男竟從2016年3月1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以每周3次的頻率,在補習班一樓櫃臺、茶水間、改作業處,將手伸入小明褲子內,撫摸小明生殖器,其中還有一次是在補習班茶水間,脫去小明褲子後,用生殖器摩擦小明臀部等方式,前後對小明猥褻195次。
小明在小學畢業準備升上國中時,向父母表達要換補習班,才沒有繼續被猥褻,小明就讀
高中時,於2020年11月11日在高中作業中向師長披露此事並提告。
郭男坦承曾擔任小明的課輔老師,但否認犯行,強調只有一般師生互動,沒有特殊關係,還說只有小學5年級有輔導郭男功課,但小六時並沒有。
不過小明說,從小五下學期到小六畢業,每周一至周六都要去補習班,郭男侵害他的次數每周至少3次。小明表示,因郭男是老師,很怕他,平時因成績不好而很常被打,偶爾因作業補不完,周六就還得到補習班上課。小明表示,案發第一次是在補習班一樓辦公桌,郭男沒有恐嚇他,但他也沒反抗,郭男都趁四下無人的時候對他猥褻。
小明表示,小學升上國中時,他跟父母表示想換補習班,才沒有再到原本的補習班上課,脫離郭男魔爪。此事他從未對外透露,是直到高中寫生命河流的作業時,班上老師要他寫出快樂與不快樂的事情,他才把這件事寫出來,經校內輔導老師約訪並通報社工訪視。
「很噁心」庭訊時小明說,「再回想會讓我覺得不舒服」、「會想迴避這件事情」。合議庭法官認為,小明遭郭男猥褻情節並非虛構,雙方並無仇怨糾紛,沒有誣指動機或目的,若非親身經歷,實無可能有具體陳述且前後一致,認為小明說法可信。
另外,檢察官囑託刑事局進行測謊時,郭男於「有沒有摸(觸碰、抓握、套弄)過小明的生殖器」及「有沒有再安親班(觸碰、抓握、套弄)過小明的生殖器」等題雖否認,但呈現不實反應。
合議庭認為,郭男犯《刑法》對於未滿14歲男子加重強制猥褻罪,合議庭依最有利郭男的計算方式,經計算後,認為郭男從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止,前後對小明猥褻計有195次。
合議庭審酌郭男與小明為補習班師生關係,知悉小明係未滿14歲之男子,思慮未臻成熟,身心仍處於發展階段,利用指導課業機會,對小明猥褻,對小明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造成影響,應受刑事非難。惟念郭男沒有前科,郭男犯後未坦承犯行等。合議庭認為,郭男對未滿14歲男子為猥褻行為,共195罪,各處有期徒刑7月,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其餘被訴部分無罪。可上訴。
https://bit.ly/3zM6CdI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