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性侵犯逃亡25年躲到「法律都變了」 獲判決免訴

作者: leopika (李奧納多皮卡皮丘)   2022-06-23 16:34:21
※ 引述 《saturday5566 (羊老師生命專線會員-001)》 之銘言:  
: 周姓男子犯下性侵害案之後,當年,檢察官是依刑法第221條「強姦罪」論罪,法律規定
: 「對於婦女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姦淫之者,為強姦罪,
: 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
原來用催眠術性交是真的存在的嗎?
有沒有巨巨帥潮想測試自己對催眠術的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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