恕刪
可以分兩種情況來看(民事or刑事)
1.沒人受傷 單純車損
這種單純民事損害賠償事件
無論有沒有和解 他本來就可以去法院告你
賠不賠是另一回事 通常有和解書在他不會贏
所以你這個情況直接封鎖不理他就好
再擔心他會不會反悔告你也沒有用
2.有人受傷(過失致傷罪)
這個麻煩一點
在告訴乃論之罪(媒體常說的非公訴罪)
因為現在實務上不承認告訴權的放棄
所以就算你們和解書寫了「放棄告訴權」
他還是可以去警察局報案過失傷害罪
所以要和解的話要另外要他寫一份「撤回告訴狀」
要他先報案提告再馬上撤回告訴
這樣他就沒辦法再告你了 案件送到檢察官那邊也會直接不起訴
大概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