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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ollande: 提告方如果是走地檢署還找律師就請心酸的 07/14 22:20
: → Atima: 這個本刑這麼低 我記得自訴就是檢察官那邊簡易判決了 07/14 22:21
: → hahaha021225: 不會啦,提告方自己下海玩,檢察官除非閒閒 07/14 22:22
: → hahaha021225: 不然應該不會插手 07/14 22:22
其實是這樣的
警察移送的最完整、證據最齊全
其次是跑去找律師去地檢署遞告訴狀
最爛才是自訴
以你島的自訴成功率
大概比抽fgo五星跟SSR還難
因為司法官的心態
當然不會想幹警察的工作
警察的工作就是做當事人第一次的筆錄
提自訴=法官幹警察的工作
去地檢署遞狀=檢察官幹警察的工作
這些大官都只想看警察問什麼
自己再補充警察沒問到的
至於提告人去地檢署還找律師
其實不一定會吃虧
因為檢察官那邊幾百件案件
根本沒空管告訴人
這時候告代的遞狀功能還滿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