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現在嗆人標準是台幣一萬嗎

作者: oz5566 (阿康)   2022-07-17 21:46:59
※ 引述《kitune (狐)》之銘言:
: 新高度捏
: 換算海鮮賣場的比值也差不多是幾十萬P幣了
: 逼死誰
剛剛看了一下是四年前被西洽水桶的==
不是阿 誰吵架會提四年前的事情
還是私信內容
而且你看他說這啥鬼話
公布別人私信 還能說
"有刻意專程徵求你的同意應該已經很盡道義了!"
第一次看到有人把違規違法的東西說成這樣大義凜然的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2-07-17 21:47:00
你同意就不違法了啊XD
作者: hollande (心愛騎士來喔)   2022-07-17 21:48:00
公開要錢不違法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2-07-17 21:48:00
而且我又還沒公開,比起你到處違反板規啥的真的夠道義了~
作者: jumisui (jumisui)   2022-07-17 21:49:00
怎麼吵起來了,私下談就好了?
作者: ai2311 (assa)   2022-07-17 21:49:00
到底在吵什麼 我看了好幾天 還是看不懂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2-07-17 21:51:00
話說當初你好像公開人家學生證啥的也還沒經過人家同意吧?
作者: jumisui (jumisui)   2022-07-17 21:51:00
我是不知發生什麼事了,但你們不是都私下會變成朋友?都是朋友了還是冷靜點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22-07-17 21:55:00
他又還沒違規等他違規了你再這樣說比較有說服力,不然你只是在抹泥巴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2-07-17 21:55:00
欸你搞錯了...我們吵架也是吵來浪費時間的那種,沒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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