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號稱 LVMH 大中華區幹部會議外流的談話要點中,把個人年收低於約 1500 萬台幣、家
庭年收低於約 4500 萬台幣的客戶視為「無收入」,認為這些客戶能夠消費的金額過低,不
具實質意義;公司應該逐漸減少低價品項,把心力專注於討好「超高淨值」的客戶(個人年
收高過一億台幣者)。
報告顯示,大中華區「高淨值」以上客戶約佔總人口的千分之三,但貢獻了奢侈品總體消費
額的 80%;「超高淨值」以上的客戶僅佔不到總人口的萬分一,但卻囊括了總體奢侈品消費
額的 23%。服務一個超高淨值客戶,相當於服務 12 個高淨值客戶的產值,也相當於服務 4
95 個「無收入」者的產值。創造相同的營業額,消費力越低的客戶所花費的成本越高,因
為要服務更多人需要更多人事成本,而這些人傾向購買溢價低、低利潤的產品;而低消費力
的客戶品牌忠誠度也越低,越不利於開發,因為他們消費通常視價格為皈依,哪個品牌低價
便會倒戈。
很多年前因為工作的關係也領悟到完全一樣的概念。看到 PTT 精品版的討論內容,很多人
花幾萬元買東西抱怨服務不夠好、產品品質不如預期,覺得理直氣壯。奢侈品產業就是資本
主義的極致,的確花大錢的講的話就是真理,但是前提是你自己算是公司眼裡的大客戶嗎?
普通人的消費額只佔奢侈品市場的 20%,就算群起抵制也不構成壓力,加大高消費群體的獲
利即可彌補,成本反而比討好其餘 99% 的大眾消費者來得低。上市公司要對投資人負責,
利益最大化是理所當然,服務和品質是利益之下權衡的結果,不是理所當然。再說品質再怎
麼差,也是打趴非奢侈品牌,他們的確就是不爽不要買的態度在對待低消費力的客戶。身為
品牌眼中的窮人,你如果不喜歡這樣的待遇,唯一能做的就是把錢省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