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講一下這在幹嘛吧
https://i.imgur.com/n58wgUc.png
這是民法第18條
白話文就是 慰撫金 只有法律明文說要賠的情況才要賠 不然都不用賠
https://i.imgur.com/UQvbsCx.png
這是民法第194條
白話文就是 家人被殺 可以請求慰撫金
所以在現行法下
家人被殺 活著的人精神上很痛苦 可以請求慰撫金(因為194條)
寵物被殺 飼主精神上很痛苦 不能請求慰撫金(因為18條)
珍藏的模型被砸爛 精神上很痛苦 不能請求慰撫金(因為18條)
就有人開始思考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不是有損害就該有賠償嗎
為什麼有些精神上痛苦要賠 有些不用賠
然後就有了這個案子
為什麼要說寵物等於自然人?
因為現行法就是只有人死可以拿慰撫金(194條) 寵物不行
所以支持寵物死了也能拿慰撫金的人 只能這樣凹
然後看起來是凹失敗惹 有意見乖乖去修法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