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強推「數位中介服務法」 李貴敏示警:未來將「網路戒嚴」
李貴敏說,第一場公開說明會,諸多重大爭議直接跳過不討論,也說不清楚打算用25億設專
責機構的意義在哪裡。說穿了,民進黨政府與NCC推數位中介服務法很厲害的一點,就是用
話術治國,「數位中介服務」這個名詞看起來很學術、很中立,但基本上就是在網路世界裡
面,行政單位說了算。尤其如按現行草案條文通過,
李貴敏批評,NCC竟然還理直氣壯的說,歐盟的Digital Service Act(DSA)數位服務法也是
這樣,也就是這個法案是從那邊抄來的。可是DSA本來是要規範Google、Youtube、FB、Meta
這些大咖,因為這些巨擘跟弱勢的使用者的市場地位截然不同。因此國外要透過法令規範,
對這些巨擘有一些限制,包括:個人資料使用限制、資料蒐集限制等。
李貴敏表示,但這些內容跟NCC草案的規定、關注相同嗎?本來按歐盟或其他國家規定,法
令是去規範平臺服務的提供者,可是NCC反了過來,如果平台遵守政府的要求(包括加註警
示),平臺業者就可以免責。換言之,業者只要按行政單位說的去做,就可以沒有責任。所
以將來在網路世界裡,是不是就是行政單位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