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法》讓人頭痛!論文門誰抄襲? 巴哈姆特: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22-08-18 15:58:53
《中介法》讓人頭痛!論文門誰抄襲? 巴哈姆特:一律刪文求免責
而讓業者最頭痛的一點來了,第22點第3項,任何人得以通知特定資訊為違法內容,視為
平台知悉;陳建仁直言,平台業者知悉之後巴哈姆特怎麼做?他要告訴大家,會直接刪
文,因為平台業者沒有能力判斷特定資訊是否違法,平台業者為了免責只有刪文這條路
,不刪文無法免責。
但陳建仁也強調,如果是針對公共危險、國家安全當然可以判斷,第一時間可以刪除,
且從開業第一天就做到現在,但在私權如著作權、毀謗等無法第一時間做判斷,而第25
條第4項,當刪文遭判敗,平台業者還要賠償使用者。
陳建仁強調,巴哈姆特站上99.5%都在討論遊戲資訊,但以近期的論文風波,某候選人論
文涉及抄襲,平台知悉後要不要刪?假設又有人貼文,這會候選人沒有抄襲是原創,是
別人抄候選人,這兩篇同時存在要如何處理?
就出現矛盾點,陳建仁表示,一定有一篇是錯的,但要能在第一時間就判斷出誰對誰錯
的人才要去哪找?質疑《中介法》無法讓業者具有判斷的能力,當任何人都可提出違法
通知,會非常容易造成有心人士針對特定對象、議題提出檢舉導致被濫用。若《中介法
》真被執行,業者一定面臨一大堆難以判斷的檢舉案,最後只會一律刪除以求免責,對
台灣網路言論自由造成非常大危害。
針對平台知悉沒有能力判斷會做立即刪除,而國安可以,劉佳琪認為國安士重大事件,
而此法嫁接到各部會作用法,最近很夯的論文事件,是有助於公共的辯論,多元意見產
生,是不是要留在網站上,還是回到社會的價值、言論,換言之,要處理國安、兒少等
重大議題才回到《中介法》處理,而論文真假還是要回歸法院判決,這是沒有問題的,
不會對網路言論自由有限制。
作者: fuyu1112   2022-08-18 16:01:00
真的要搞那麼硬應該要列舉吧 像是蘿莉控噁男發言立刻刪文加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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