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法律大師請進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2022-08-21 14:11:26
※ 引述《SuicideComet (|)》之銘言:
: 假設今天有一個馬來西亞人的網路使用者
: 在台灣的網路論壇
: 被在日本留學的台灣人言語攻擊
: 請問這名馬來西亞使用者
: 應該到哪個國家提出告訴??
簡單說明一下
依照各國法律不同 這件事歸誰管 不知道
不過現在網路無國界 依照最新的流行方式是
這三地都可以管
不過問題來了
有司法管轄權是一回事
實際上做不做得到是另一回事
所以怎樣
老實說如果只是問候人家老母
各國的司法機關大概都會打槍 畢竟跨國是高成本的事情
那如果真正嚴重的
這案子要怎麼辦
理論上是要在日本提告
因為台灣方面沒有辦法確認該IP使用者是誰
總不會因為他在論壇上自稱是某某某
就能認定他是誰
IP總要對一下的
不過如果沒IP
你就得在台灣先告
然後查個IP給你去日本告
當然 想全程在台灣告也可以
然後讓台灣發文去向日本請求司法互助查IP
但很可能因為對方在日本留學
這件事被各種推託甩
又或是你真的夠大尾、事情夠大條
就直接在馬來西亞告
讓馬來西亞政府去跑這些司法互助的流程
但也不保證政府出面就能搞定
尤其是沒簽引渡條約的 真的白告
總之
如果不是什麼重大的事情
很可能會被河蟹掉
太勞師動眾了
作者: mumi5566 (我愛姆咪)   2022-08-21 14:18:00
新來的 錢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2022-08-21 14:18:00
我來很久惹 ="=
作者: mumi5566 (我愛姆咪)   2022-08-21 14:19:00
7/20才來耶
作者: SuicideComet (|)   2022-08-21 14:19:00
了解了,以後我每天在邊版辱罵馬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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