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心碎!桃園男告超市女店員...只因她「沒微笑說謝謝」
判決書指出,李男於今年4月16日下午4時許到全聯買東西,恰巧遇到生鮮人員推銷特價鮮
魚片,李男便拿取商品排隊結帳,卻對女收銀員的服務態度不滿。
李男指控,女收銀員大小眼,跟其他所有購買的顧客都有道謝,唯獨對他擺臭臉,連一個
「謝」字都不說,讓他覺得人格受辱、身心受創,需要吃藥控制。他事後向全聯申訴,想
不到公司卻擺爛不理,他只好提告向收銀員求償精神賠償金2萬5千元。
桃園簡易庭審理後認為,服務業從業人員並沒有以笑臉待客、向顧客道謝的法律義務,這
僅是商業禮儀的範疇,即便李男所述屬實,店員也無犯法,判李男敗訴,需負擔訴訟費1
千元,全案還可上訴。
是看不起偶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