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
上禮拜接到外縣市派出所電話,要我去做筆錄
所以我這禮拜就隻身過去,當時只知道是PTT推文被告,我到派出所才知道是哪一篇文
懶人包就是:
兩年前八卦有一篇新聞文,內容是廣州中大向台大、師大租攤,徵聘42位教授去那邊教書
,於是某教授聞香求職,任職三年後不被續聘,以《國安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公平交易法》跑去告當初接受中國大學租攤的台大、師大,結果被法院判決敗訴。
我只是在下面推了兩個字「白癡」就被告了
(新聞連結在此:https://reurl.cc/gM6q7L )
筆錄前還問我是否要請家人朋友或律師陪同
呵呵
筆錄過程中,我和警察直接坐在他電腦前,然後有鏡頭在錄我+錄音
整個過程採取一問一答,警察電腦裡有一張專門給在PTT被告的人的筆錄問答,我們就一
起看著螢幕作問答
一開始就問我住哪裡、PTT帳號是否為本人、什麼時候註冊、有無借給別人使用……等等
然後才針對案件本身作問答(我憑印象打出來一下)
例如:
白癡是否是你罵的:是
為什麼要罵白癡:只是針對新聞內容作評論
*是否認識原告:不認識
*是否是針對原告:不是
那是在罵誰白癡:台大和師大
.
.
.
後來差不多問完把單子印出來給我簽完名後
那警察又想了一下,補問我一個問題
:為什麼覺得台大和師大很白癡?
於是原本的那單子就作廢了
然後我想了一下,要求再看一次那篇文章,畢竟兩年前的事,我根本連我有沒有推文都忘
了
反正最後我就回:我覺得台大和師大把攤位租給廣州中大很白癡
END
然後警察又把單子印出來要我簽名
還印了三份要我用大拇指蓋章
這趟XX市半日遊還花了我436臺幣,媽的有一段路叫計程車佔了200臺幣
真是謝囉這位臺灣高等教育人才,亂告我這個幫他講話的人還都不用露臉的欸
這位臺灣超高等教育人才明明就做了一件好事,他讓臺灣的大學不敢再租攤位給中國的大
學,間接阻止了臺灣高等教育人才的外流
結果只是看到兩個字白癡就認為我在罵他= =
明明白癡的是台大和師大,亂讓臺灣超超超超高等人才外流欸,這很嚴重的好嗎!真的是
幹拎老師禍害臺灣欸= =
還有,明明都兩年前的事,到底要如何確定當事人是最近六個月看到推文後才告的啊?
這樣都可以受理根本呵呵 呵呵呵呵呵
結論:新聞文底下勿激動留言,小心當事人對號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