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edieedie (一代一代)》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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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過舉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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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該不難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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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較有爭議的會是過失和間接故意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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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實務上的確是會有檢察官用間接故意去起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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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最大的問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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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麼去認定行為人當下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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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知道
檢察官是沒有自由的
因為檢察官寫的起訴書、不起訴書
要給主任檢察官、襄閱看過+蓋章
才能送出去的
就算承辦檢察官認為是過失好了
主任檢察官認為這應該是間接故意
檢察官跟主任檢察官的法律見解不一致該怎麼辦
對阿
懂得都懂
很多時候
基層檢察官的偵查作為
其實是會受到主任檢察官法律見解的影響
我覺得實務上的起訴書、判決
往往會受到人性以及你島複雜的行政系統
讓法律學說的發展受到嚴重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