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edieedie (一代一代)》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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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過頭來看看阿康的分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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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hoyo在之前完全沒有有關分身案的條款,其實真的找不到桶阿康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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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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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主可不可以之後訂定水桶分身條款之後適用到阿康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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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有的問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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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這應該不是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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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這件事情是在持續發生當中,事情還沒完結所以不會是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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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真正溯及既往
你要從分身條款的精神出發
分身條款的目的是什麼
就是避免被水桶後開分身發表言論擾亂秩序
所以分身條款處罰的行為是發文、推文
而不是處罰“分身存在於ptt”這件事
然後發文跟推文你打完字 按下enter後
行為就完成了
並不是持續的行為
所以阿康之前分身的留言
如果在新板規分身條款公告後被水桶的話
就是真正溯及既往
按照你島的法律會避免這種事的發生
但這裡是PTT
PTT法學派不受限制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