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下精障我的處置方式:
寫E-mail長文。
開頭。
先講我覺得我跟你的關係如何如何,你幫過我什麼忙、說過我什麼好話。
接著轉折。
列舉你做過讓我不爽但是我沒當面跟你抱怨過的事。
表示我對跟你之間的交友關係已經達到「不舒服的時間大於開心的時間」了。
簡單說,現在就是開始感覺弊大於利的轉捩點。
結尾。
你可以陳情反駁我的看法,可能是我有誤會之類的。
看你是要回信還是約當面談。
如果你選擇沉默不回應,我就當默認。
那以後我對你的態度會變如此如此、這般這般。
以上。
雖然我把事情程序搞得這麼複雜。
不過實際上我到現在也只有送過兩封這種信,畢竟我也不常認真的討厭人。
還有情況是寫到一半發現,這個人對我做過的好事還蠻多的,想想就不氣了。
話說我以前有個現充朋友,他應對的方式是:
假設看到雞巴人做了雞巴事,他就會去當眾跟他說:「欸幹,你怎麼那麼雞巴啊。」
然後雞巴人就不雞巴了。
唉,難怪他會是現充。
不像我這種邊緣人就是要等到積怨已久,才去搞寫信這種多愁善感的作法。
不過寫信交流後,我也跟對方和好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