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
有個會做事也願意溝通的板主
結果被小組長背刺
然後他就
※ 引述 《walter741225 (瓦特)》 之銘言:
:
: ※ 引述《medama ( )》之銘言:
: : 推 TNPSCG: 除了其他板主是沒意見不是同意以外其實沒什麼大問題吧 11/01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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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簡單的說 因為板主是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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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判決至少要做起來像個人會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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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列的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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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上全都是在講程序正確
:
:
: 其他板主給過的案子 進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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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為不贊成甚至認為是鬧板的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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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下來不及阻止 那就應該是要先內部確認
:
: 然後公告告知該提案不足的地方 要求限期補足
:
: 否則就退回提案
:
:
: 那現在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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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來沒有與板友溝通 溝通提案不足之處
:
: 二來沒有內部溝通 把提案程序退回到上一動
:
: 就置底這樣放到附議人數達標
:
:
: 最後再一刀30天+退文砍下去
:
:
: 我當然知道置底的板主跟砍刀的板主不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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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板友看起來會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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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罪人掛在城門幾天 再斬首示眾嗎?
:
: 這是在彰顯板主的權勢嗎?
:
:
: 那既然要做到這種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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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是說絕對不行
:
: 板主要能說明 這是一篇"值得這樣對待的惡質鬧板文"
:
: 所以我最後也是這樣講 這文章哪裡值得這樣被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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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主要能解釋 只要能解釋清楚 就能說服板友
:
:
: 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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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既然要證明這是惡質鬧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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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就是大多數板主表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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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首先就是要請其他板主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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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果他就說 其他板主是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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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 等同於獨斷 一人執法多數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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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對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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