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言論自猶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2-11-04 12:55:06
→ MeiHS: 唉,太苦了
台灣比較像是美國
都是移民社會
但是灣灣刑法是抄德國
德國是啥 貴族社會
整天丟手套決鬥的
名譽權比生命權重要
沒有榮耀不如去死
灣灣根本沒這種東西
但還是把德國關於名譽權的法條抄過來
德國這樣立有德國的歷史背景
但灣灣沒有阿
但灣灣在網路上嘴幾句沒怎樣的
也能被告公然侮辱
幹你娘機掰
我就問阿
我臭你 憑甚麼我就要被抓走
我是破壞了什麼公共利益嗎
為什麼能夠他媽的什麼警察就過來找我了
你是什麼天皇還是什麼國王皇帝嗎
你又不是貴族
為什麼我不能臭你
噴幾句國家機器就動起來跑來抓我
這什麼垃圾法律
操你媽
怎麼不去死一死
根本就是浪費資源
建議廢一廢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2-11-04 12:56:00
可是台灣人應該無法接受美國的犯罪協商制度把罪名拿來討價還價
作者: Abby530424 (亞斯卡雷)   2022-11-04 12:57:00
認真問 勝王你覺得公然侮辱罪這十年內有機會除罪化嗎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2-11-04 12:57:00
不一定要全抄ㄚ 只是公然侮辱可以除罪了米國也有米國自己不同的地方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2-11-04 12:57:00
公然侮辱真的早該廢了 但立委拿來政治操作很方便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2-11-04 12:58:00
所以才沒種廢除
作者: WindowDragon (貼貼)   2022-11-04 12:58:00
立委 你懂我意思嗎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2-11-04 12:59:00
灣灣大部分人都是中國腦廢掉公然侮辱就會滑坡到可以隨便亂罵人不用負責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2-11-04 13:00:00
廢掉也好 1個月少5、6件這種搞笑案件也是小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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