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康
之前連要跑群組申訴撤銷米哈由板板皇水桶
都自己懶得寫
還是我幫他寫的申訴 才讓他反將小組長跟版主一次
懶成這樣
我不相信阿康會自己去跑警局
※ 引述《miHoYo (米哈遊)》之銘言:
: LINE群組罵部屬「混吃等死」、「畜牲」 判拘役15天+賠3萬
: 最後謝姓副理被判拘役15日,易科罰金1萬5千元,法官以侵害名譽權,每句判賠5千元,判
: 賠吳女3萬元。
: 我操
: 三萬這麼多
: 我明天就去告
: 我要去找推文了
: 話說在要怎麼提交證據
: 是用影印機嗎
: 剛剛孤狗是
: 去警察局 提告民事 公然侮辱罪 妨礙名譽罪
: 附上證據跟idip應該就可以了吧
: 還有甚麼要注意的嗎
: 我明天就去分局告
: 還是要去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