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請警察幫我查IP?】
最近手頭有些網路犯罪的案子,又剛好有些粉絲來諮詢這個問題相關:我能不能請警察替我
去查匿名者的IP來抓到網路犯罪的犯人?
調IP=調通訊資料,有嚴格限制
IP位址是某人使用網路時連結的網路主機位置。藉由查IP,有時候可以定位匿名人士使用
的位置,間接判斷匿名犯罪者到底是誰。
過程中,你除了要查知主機位置,還要知道主機的註冊者是誰、使用紀錄,這些都跟通訊
紀錄、通訊使用者資料有關,所以調取IP要遵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規定。
依照該法第11-1條規定,只有「最輕十年以上重罪、強盜、搶奪、詐欺、恐嚇、擄人勒贖
、人口販運、槍械管制、走私、毒品、幫派犯罪」這幾種罪可以請警察調,而且需要檢察官
同意。
假如你碰到的案件是公然侮辱、誹謗等罪,警察依法是不能替你調資料的,不要對著他們
生氣。
不過,也是有辦法可以嘗試看看
關於查IP這件事,法務部有一個書函不知道為什麼在網路上露出(?)。
法務部似乎認為,如果是網路平台提供者、網路內容提供者、應用服務提供者等,不是
電信事業(通保法規範的對象),因此向這些業者調IP的相關資訊(接收方、位址、信箱或
位置資訊)甚至是會員資料都不需要遵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規定。換句話說,警察想怎麼
調就怎麼調,只要業者願意提供就好。
(法檢字第10300162120號)
這個見解,在一個公然侮辱的案件有被法院採納。
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上易字第1946號判決中,原被告在PTT上產生糾紛,被告怒回一串
三字經被提告。該案中警察就有向PTT調會員資料及上線紀錄,法院認為是合法採證。
我是認為這樣的見解怪怪的,但總之實務上有這個東西,所以如果碰到警察拒絕幫忙,
也可以試試看用這個書函來請警察協助你查IP確認被告以及犯行。
(不幫你查也不要生氣啊)
不過,也不要覺得IP是萬能,它只能協助你定位某一個帳戶連線上網的位置,但畢
竟不能證明「就是這個人做的、留的言」,例如被告可能抗辯當時連網的人不是他、被遠端
操控等等。
這時候,你還是得去舉證證明是被告親自實施的犯行,才有可能將之他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