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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RwuwuT (Marginalman)
※ 引述《medama ( )》之銘言:
: 標題: 西洽又有人要被永桶了
: 時間: Sat Nov 12 22:31:20 2022
: 文章代碼(AID): #1ZRrnWzK (C_ChatBM) [ptt.cc] [檢舉] pl132 4-11
: 西洽又有人要被永桶了
: 三篇簽名檔永桶
: 太苦了
確實是有可能的……
規定是寫「同一文章違規」、「處直接水桶半年以上」,才會被永久水桶,而雖然在我任
內曾以「政治文」將他水桶三十天,但除了該案之外,五年內也只有一次違規記錄,因此
理論上應該不符合永久水桶的要件(除非恣意妄為)。
在用回基德案的前例下,第三次違規加上從嚴條款實施期間,因為是三篇文章違規之故,
所以最終結果是五百四十天及退文三篇。
不過,倒想抱怨的是:
精華區的水桶設定記錄,到底什麼時候才要更新啊?要不是還有查詢洽妹的檢舉記錄,我
還差一點就下錯誤的結論了……
(別說「沒人使用精華區」之類的話喔)
→ louispencer: 沒差吧 他不就故意的11/12 22:31
這是極盡了諷刺語氣的發言嗎?
可問題在於,如果你在不知不覺中,犯了板規而被水桶,難道會敢講「不是故意的」嗎?
對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