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明明就是不同東西
斷章取義喔==
原文明明就是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針對韓國「N號房」事件討論相關刑法修正案。有立委提案針對
散布、播送、販賣猥褻圖文影音,增加檢舉人制度並給予檢舉人獎勵。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認
為刑法認定猥褻其實是非常不確定的,應該回到被害人提告,「有人就是喜歡被看到私處,
怎麼會說這樣就是錯的呢?」
意思是 檢舉人制度有他的問題
先不要管法律的東西
就單純用邏輯看
如果這個人是喜歡給別人看下體 給人家看奶
像是低卡西斯版那樣 每天丟自己奶上去給大家看
你露的爽 大家看的爽
然後一個路過檢舉人跑去檢舉
這有什麼意思
被看的人覺得沒差不就好了
關你路人屁事
所以還是要給被害人自己檢舉
被害人不爽 就去告阿
其他吃瓜的就不要自作多情
自以為正義
人家爽露就露干你屁事
對ㄚ
藍委看不懂就在亂講一通
灣灣素質就這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