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法,將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調升至每月新台幣5萬元。
根據地方制度法第61條,村里長為無給職,由鄉(鎮、市、區)公所編列村里長事務補助
費,其補助項目及標準,以法律定之。
考量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已長達22年未調整,村里長工作繁重辛勞,加上物價上漲、基本工
資成長及軍公教調薪等背景,朝野立委支持上調村里長事務補助費。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日前初審此案時估算,修法上調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從現行每月4萬
5000元調升至5萬元之後,每年增加地方財政支出約4億6566萬元。
原來里長有月薪五萬塊
五萬塊欸
比姆咪現在的工作高快一倍
我要去挨家挨戶拜票球球大家支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