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法盲
假設今天這個道路的路況非常好 視野明亮 路燈比車燈還亮
正常人騎車就算前方汽車沒開燈一樣可以看的很清楚不會撞到
就像是白天沒開車燈被撞這樣
如果這樣被開超快的後車追撞
那有沒有開車燈應該就不是主因了吧 因為開不開車燈都高機率會被撞
所以車燈的價值在於防止夜晚視線昏暗
那如果路況一點都不暗 是超亮的那種 那沒開車燈要負責的比例應該很低吧
因為後車沒看路才是肇事主因 正常人在同樣路況下都看得到
那可能就只有沒開車燈的行政罰吧
但如果有開 理論上還是可以減少出事的風險 可能還是需要負責一點
所以沒開車燈肇責比例應該是看路況好不好路燈亮不亮
路燈越亮路況越好 那沒開車燈肇責比例應該會下降
昏暗小路不開車燈根本看不到人 就算是被撞 不開車燈的人也要負很大的責任
簡單來講就是
路況昏暗 視線差 沒開車燈被撞 肇責比例就會高
路況明亮 視線好 沒開車燈被撞 肇責比例就會低
這我自己想的
不知道交通事件是不是這樣看的
晚上很多人騎腳踏車也沒有尾燈 有些連反光片都沒 但也不會說黑到看不到 還是看得很清
楚
那這樣撞到腳踏車能夠說肇責一方主要在腳踏車身上嗎
雖然灣灣法院好像是判腳踏車要負主要責任
行人也是吧 行人也不會發光阿
台灣行人都是走在馬路上沒有人行道 路邊很多違停大車 所以走的比較靠車道
因為視線昏暗導致騎手為了閃躲行人自摔身亡
那這樣怎麼算阿 行人不會發光欸
要在很黑的路上面騎才會沒看到吧
不然正常有在看路注意路況應該不會說看不到吧
不知道台64是很黑還是怎樣 我也沒騎過 很黑的話那沒開車燈肇責比例應該會非常大
路況好不好應該會決定沒開車燈要賠多少的比例
我法盲
謝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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