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法律人請進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2-11-26 16:07:12
※ 引述《surimodo (搖滾少女!! 活力棉花糖!!)》之銘言
: 「確診不能投票」男聲請釋憲 大法官火速裁定不受理
: 為啥 政府的計畫
: 大法官不受理
: 所以以後什麼都用計畫包裝限制人身自由
: 人民也無可奈何?
第 三 節 人民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
憲法訴訟法 第 59 條
人民就其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之案件,對於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規範或該裁
判,認有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前項聲請,應於不利確定終局裁判送達後六個月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法條是這樣寫 意思就是
你要去打官司 官司輸了才能找大法官
如果中選會搞的那些規定違反法律
你要先去行政法院告中選會 官司輸了再找大法官
意思就是滾一邊去吧 你雞巴誰?
大概是這樣
一切合法 謝謝指教
作者: hahaha021225 (安安你好)   2022-11-26 16:21:00
話說行政法院的假處分可以用這案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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