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女子偷拔警配槍不成 扭打還造成3員警掛彩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803553
彰化市一家早餐店徐姓女員工,今年9月9日被發現竊取收銀機3000元現金,店長報警送
到派出所製作筆錄時,趁員警打電話未注意,竟企圖拔取員警配槍,由於即時發現制止且
槍套設有卡榫,才未成功,當時所內員警衝上將她制伏,卻有三名員警受傷,徐女近日被
依竊盜罪、竊盜未遂罪及傷害等罪判處應執行拘役90日,可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彰化警分局今天公布當時的監視器說明表示,員警接獲報案到場後,依現行犯將徐女上銬
逮捕,帶回彰化警分局中正派出所詢問時,徐女突然試圖抽拔員警配槍,幸賴員警即時發
現制止,且槍套設有卡榫,配槍安全入套無虞,當時在所員警見狀立即加入壓制徐女,過
程中,因犯嫌不斷掙扎,造成3位員警些微受傷。
判決書指出,今年9月9日中午12時17分,徐女在任職的早餐店內,見櫃檯收銀機未上鎖且
無人看管,竊取收銀機内3000元現金,得手後,藏放在穿著的褲子口袋內,她偷竊時卻被
另1名員工看見,隨即告知老闆,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報警逮捕。
同日下午3時許,徐女在中正派出所內做筆錄時,見承辦的警員正製作調查筆錄,打電話
疏未注意之際,趨前企圖偷取員警配警,但員警立即察覺並以手護住手槍,在場另2員警
見狀隨即上前制止,徐女與3名員警扭打。
徐女的母親在場,在徐女與員警拉扯時,也協助員警拉開徐女,仍造成潘警右肩部及右側
手部挫傷、雙手擦傷,阮警左脫臼,蔡警右手與右手肘擦傷、左手食指擦傷。
法官審酌,考量徐女已將竊得3000元發還老闆,所犯竊盜罪、竊盜未遂罪及傷害罪,合計
應執行拘役9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