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不到正妹同事!新北男造謠她接援交 尾隨回家狂按電鈴下場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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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騷擾防制法》今年6月至今,上路已滿5個月,新北市新莊警分局截至目前為止共計受理29件,其中大多數為跟蹤尾隨、盯哨守候等行為佔最大宗,其中,一名男子阿豪(化名)熱烈追求正妹同事小花(化名)未果,由愛生恨,不僅半夜狂打未顯示來電,還向同事造謠小花在外有在接伴遊、援交,讓小花忍無可忍報警提告;新莊警方呼籲民眾,「理性追求,適可而止」,避免違反跟騷法。
新莊警方統計,《跟騷法》上路至今共受理29件案件,其中三分之一為家庭成員間的衝突,另外三分之二則為過度追求或是訊息騷擾,蹤尾隨、盯哨守候等行為佔最大宗
新莊警方分享案例,一名正妹小花向警方報案指出,遭同事阿豪熱烈追求,由於對他沒有意思,因此並未給予回應,沒想到,阿豪卻用未顯示來電打給她,曾經一晚接到10多通未顯示來電,更質問她為什麼不回訊息。
小花接著說,阿豪不僅向同事造謠她在外從事伴遊、援交等行為,害她受到同事異樣眼光外,他甚至還曾跑到住家社區猛按電鈴,一連串脫序行為讓她忍無可忍,報警提告。
另一個案例為女子小蘭(化名)每天上班都會固定經過公司附近的巷口,某日一如往常經過巷口時,卻遇到一名機車騎士將他攔住並詢問「妳是不是每天都會經過OO巷」、「有人委託我要給你一封信」,讓她嚇得拼命搖頭拒絕,事後認為對方以摸清自己上班路線,加上過於突然的行為讓她緊張不已,嚇得向警方報案。
第三個案例則為,一對同居情侶發生激烈口角後分手,男方事發後就時常透過LINE、
Messenger等通訊軟體,傳遞訊息給女方的親友,言語中多為責怪、辱罵女方外,更夾帶侮辱、恐嚇字句,讓女方不堪其擾布景提告。
新莊警方指出,上面三個案例,被害人分別遭到訊息及電話騷擾、跟蹤尾隨、盯哨守候等不同的跟蹤騷擾行為侵害,根據《跟騷法》第18條規定,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處1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更會加重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如果被害人向法院聲請跟騷保護令核發之後,相對人再不知停止而有違反保護令行為,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警方也說,相對人核發書面告誡後,如果再次發生跟蹤騷擾行為,被害人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但如果被害人與相對人如上面案例三,已經是家庭暴力防治法所規範的家庭成員關係,則可依家暴法直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新莊分局日前拍攝跟蹤騷擾宣導短片,呼籲大家「理性追求,適可而止」,如果不幸被害,請儘速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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