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邊板康德請進

作者: Abby530424 (亞斯卡雷)   2022-12-11 16:33:43
※ 引述《akari7695 (亮)》之銘言:
: 權利倫理學跟義務倫理學差在哪
: 兩個得到的結論好像差不多
: 義務應該是講
: 動機要符合道德標準
: 有錯ㄇ
: 權利我看了還是沒有很懂==
:
康德的定言令式跟可普遍化原則你應該ok齁
我先貼一下
第一形式:只依據那些你可以同時願意它成為普遍法則的準則行動。
第二形式:行動時對待人類的方式是,不論是自己或任何一個他人,絕對不能當成只是手
段,而永遠要同時當成是目的。
第三形式:因此,每一個理性的存在者都必須通過他的準則表現出來,他總是作為一個普
遍領域的立法者。
權利倫理學與義務倫理學的差別就差在:
康德義務倫理學認為最重要的是行為本身動機,
而這個動機要符合定言令式,也要符合可普遍化原則。
權利倫理學認為每個人都有一些權利,而他人應該要尊重這些權利。
也就是權利倫理學等於是把康德定言令式的第二條:不能把他人當成只是手段特別拿出來
,然後用可普遍化原則先歸納出了一些權利,然後以這些權利為基礎,架構出以不違反其
他權利為優先的權利倫理學。
你可以想像成這樣:
義務倫理學要求你的行為動機本身是善的,
權利倫理學則是要求你的行為不應該侵犯他人權利,兩個出發點有些不同,一個是從正面
表列,一個是從負面表列。
作者: akari7695 (亮)   2022-12-11 16:58:00
瞭了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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