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參選理由
我的人生痛苦又無趣,不知道前進的方向,也不知道活著的意義,也許我可以藉由在這個
世界上的某個角落留下痕跡,來改變些甚麼,我是這麼想的
c.如何處理板務
我不想承諾我有可能辦不到的事情,至少每禮拜處理一次檢舉案我可以做到,如果是政治文
之類的可能就要想一下
了
關於政治文的標準,我是以康德的義務論為準則,也就是以當事人發文的當下其想法為主
如果是以引戰為目的的話,那就違規
不是的話也不代表不違規,還要考慮其所造成的結果才行
當然我不可能完全知道當事人當時的想法為何,所以我只能以我所知的倫理學用主觀原則
去判斷
原則上板規就維持現狀,有甚麼想改的之後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