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AOb (dOAO)
2022-12-22 16:31:24※ 引述《wai0806 (喂)》之銘言:
: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市一名國三少女小優(化名)蹺家,她先找44歲林男帶她去
: 摩鐵投宿,2人剛嘿咻完,小優又找33歲羅男「接力」,帶她回羅男住處再嘿咻,直到3天
: 後被警方尋獲,家人驚覺小優「打砲換宿」,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各判林男和羅男6月及8
: 月徒刑。
15歲跟16歲 明明就也才差不到一年 身體也早就發育完了 早就是大人了
這樣算是犯法其實很不合理
14歲跟15歲也是同理
13歲跟14歲也是同理
下略